劳动合同能不能只约定试用期?
【洞口劳动工伤律师旷良勇按】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。洞口律师旷良勇认为甲厂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,该使用期限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,若合同期限届满,甲厂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,劳动者可以要求甲厂支付经济补偿金。洞口劳动工伤律师旷良勇经常接受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咨询,现在的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也比较了解,咨询的问题也越来越专业,作为律师我们应加强学习,尽量熟悉各项法律,否则是会出洋相的。
现实问题
甲厂需要招聘几名技术工人,但怕招聘来的工人们干不长久,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比较麻烦,便跟新招的工人们说,要先签订一份3个月的试用合同,试用期过后,根据工人们的表现,再决定要不要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。如果有人在试用期表现不好,就不再签正式的合同。甲厂的做法合法吗?
法条指引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第四款
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,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。
问题解答
甲厂的做法是不合法的。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,若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,试用期便不可能存在。甲厂与工人们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台同是违法的,该试用期不成立,应视为甲厂与工人们签订了3个月的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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